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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建筑学院分党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4年08月23日 08:58   浏览数:次   来源:  

学院各支部:
根据《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和《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做好发展对象入党前的教育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举办2012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教职工和学生中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开学典礼

12月15日19:00-19:30

总支书记 贾晓浒
组织员 徐向荣

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

12月15日19:35-21:15

支部书记 刘莹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指导思想

12月16日19:00-20:40

支部书记 王文新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

12月22日15:00-16:40

总支委员 邹德志

中国共产党的最终目标与现阶段任务

12月22日19:00-20:40

支部书记 王葳

加强党性锻炼 提高党性修养

12月23日15:00-16:40

支部书记 胡晓海

形势与政策专题

12月23日19:00-20:40

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闫 安

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 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12月29日19:00-20:40

组织员 徐向荣

结业考试

12月30日19:00-21:00

组织员 徐向荣总
支委员 邹德志

三、培训学习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3.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
4. 温家宝同志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5. 《大学生党的知识教育读本》,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四、培训要求
1.学院各党支部要按照《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在开课前召开培训动员会。
2.本次培训采取学员研读学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和小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做好学习笔记。
3.学院各党总支要指定1—2名领队,负责收发学习资料,并协助值班教师组织学员在课前进行签到。
4. 学员原则上要按照学院分党校统一的安排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勤。如果遇有考试、上课冲突等特殊情况,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调课证明后,须到其它班进行补课。
5.学院各党总支要指派党务工作者指导各小组进行讨论,讨论主题为“如何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加入党组织”。讨论时间、地点自行安排,结业考试后各单位将讨论记录整理后统一报学院分校党校存档。
6. 集中授课结束后党校将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中共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举办2012年建筑学院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