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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举办内蒙古工业大学第十一届“创造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12日 16:38   浏览数:次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与创造能力,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发展,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氛围,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的精神,展示我校的育人成果。校团委、科学技术处、学生科协将于2016年10月—12月举办内蒙古工业大学第十一届“创造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这项赛事是2016年全校大学生科技学术节的重要活动内容,同时也将作为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第十届“挑战杯”全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校内选拔赛。为了更好地准备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创造未来、创新成就梦想

二、参赛条件

本次竞赛的参赛者必须是我校在校专科、本科、研究生;

个人申报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且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是一项课外科技学术和社会实践成果,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参加。

(2)若作品已经发表,必须是大学期间发表的。

(3)作品可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动力、化工、建筑、轻纺、材料等学科领域。作品要有明确的撰写目的,清晰的写作思路,一定的先进性和独特之处,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2、科技发明制作:

(1)各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包括硬件制作和软件编程。

具体分为两类:

科技制作A类: 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科技制作B类: 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必须是以学生为主的构思发明。

(3)运用现代化科技,制作精细,作品应用价值大。

(4)作品可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动力、化工、建筑、轻纺、材料等学科领域,包含软件、硬件、设计及工艺等。作品要具有明确的设计、发明目的,创新点突出,有一定的先进性。上报作品时要提供技术关键和主要技术指标,以及必要的图标、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等。

(5)项目书主要内容:项目背景及意义;项目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基本思路、技术背景、设计亮点等;项目工作原理;项目设计;创新点及应用等。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1)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专业。

(2)作品要具有明确的撰写目的和清晰的写作思路,一定的先进性和独特之处,较强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此类作品请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4)参赛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各学院在征集此类作品过程中,应注重挖掘近两年来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优秀成果。

四、竞赛进程安排:

1、10月11—11月1日为各学院申报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课外制作(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核心内容、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现实意义、市场前景及其它必要说明),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阶段,各单位要对参赛作品严格把关,择优上报,上报作品名额不限;每件上报作品原则上都应有一名指导教师。

2、11月2日—12月10日为学校评审委员会对上报作品进行初评,确定终审决赛参赛作品阶段;经初评进入终审决赛的作品将填写作品申报书。

3、12月10日—12月20日为终审决赛、评选表彰阶段。

五、作品评审及表彰:

1、作品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标准:科学性、清晰性、新颖性、市场前景和可行性,具体标准由评委会制定,并召开组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2、评委会由学校有关教授、专家组成。评委会将根据评审规则(评委会另行制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同时视各学院组织参赛情况,参赛成绩等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单位。在本次科技作品竞赛中将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创造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上报工作。各学院要以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为重点,在原有科技协会、科技团队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新建师生帮带小组,注重挖掘、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力争多出作品、出好作品。

2、本届“创造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鼓励申报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各单位要加大对具有地区特点、民族特色作品的挖掘工作,争取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实用价值强的优秀成果。要在为作者选派指导教师、提供实验室、计算机房、资料室以及必要的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3、 本次比赛倡导并积极鼓励各参赛者结合社会所需以及专业知识,充分发挥想象力与创造性,并保持严谨务实的科学精神,积极参与到本次竞赛当中。

4、各学院全面发动同学们充分利用暑假和社会实践时间,培育、完善参赛作品,进一步提高竞赛的整体水平。

5、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建筑学院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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